期货交易中盈利收盘却显示亏损的现象,主要由以下机制差异导致:
一、结算价与收盘价分离
结算价计算规则
期货市场的结算价并非收盘时的最后一笔成交价(即收盘价),而是采用当日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(中金所采用最后一小时的加权平均价)。若收盘价高于结算价,按结算价重算当日盈亏后可能出现亏损。
示例:假设螺纹钢收盘价4010元,结算价3960元,尽管收盘显示盈利10点,结算时实际按亏损40点计算。
交易所制度差异
国内期货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,所有合约的保证金、盈亏均基于结算价核算,而非收盘价。结算价与收盘价的偏离会导致账户资金在盘后调整时出现波动。
二、浮动盈亏与结算盈亏的显示差异
盘中实时盈亏计算
交易时段内的盈亏按最新成交价(收盘价)实时显示,但收盘后交易所统一以结算价重新计算持仓盈亏16。这种切换可能使盘中盈利转为结算亏损。
实际盈亏的计算方式
投资者的真实盈亏取决于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,但结算时仅反映当日结算价对应的浮动盈亏,可能导致短期显示偏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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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系统显示与实际操作的误解
- 账户数据更新时间差:结算通常在收盘后1小时(如16:00)完成,此时账户显示的盈亏数据已切换为结算价结果,若投资者仅关注收盘价易产生误解。
- 次日开盘恢复:结算导致的显示亏损仅是当日账面调整,下一交易日开盘后账户会恢复为最新价格的盈亏状态。
总结应对建议
- 关注结算价规则:交易前需明确不同交易所的结算价计算方式;
- 区分浮动与结算盈亏:避免将收盘时的浮动盈利视为最终结果;
- 借助工具管理风险:使用自动化止盈止损工具,减少人为判断误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