纯碱期权交易规则!

纯碱期权是郑州商品交易所(ZCE)上市的商品期权品种,其交易规则基于期货合约设计,同时遵循期权市场的普遍机制。以下是纯碱期权的核心交易规则概述: 一、合约基本要素 项目 规则说明 …

纯碱期权是郑州商品交易所(ZCE)上市的商品期权品种,其交易规则基于期货合约设计,同时遵循期权市场的普遍机制。以下是纯碱期权的核心交易规则概述:

一、合约基本要素

项目 规则说明
交易品种 纯碱(对应期货合约:SA)
交易单位 1 手 = 10 吨(与期货一致)
报价单位 元 / 吨
最小变动价位 0.5 元 / 吨
合约月份 与纯碱期货相同,包括连续两个近月及后续季月(如 1、2、3、5、7、9、11 月等)
到期日 同合约月份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(例:期货最后交易日为 15 日,则期权到期日为 14 日)
行权方式 美式期权(买方可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行权)
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(行权后转化为对应期货合约持仓,再通过期货交割流程完成实物交收)

二、交易时间

  • 日盘
    9:00-10:15,10:30-11:30,13:30-15:00(与期货一致)
  • 夜盘
    21:00-23:00(若期货有夜盘,期权同步交易)

三、报价与指令

报价范围
期权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与对应期货合约一致,计算公式为:
涨停板价 = 期货涨停板价 + 权利金基准值
跌停板价 = 期货跌停板价 – 权利金基准值(权利金基准值由交易所设定)

交易指令

  • 限价指令:指定价格成交,可设置涨跌幅限制内的任意价格。
  • 市价指令:按市场最优价格快速成交(郑商所期权暂不支持市价指令,需以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)。
  • 最大下单数量:单笔指令最大下单量为 500 手(防止市场操纵)。

四、保证金与权利金

买方(多头)

  • 仅需支付权利金,无保证金义务。
  • 权利金 = 期权合约价格 × 交易单位 × 手数(实时支付,不可退还)。

卖方(空头)

  • 需缴纳保证金,计算公式(郑商所标准):
    保证金 = 期权合约结算价×交易单位 + 期货保证金 – 虚值额(取最大值,虚值额可能为 0)
  • 期货保证金:参考对应期货合约的保证金(交易所基准约 7%,期货公司会上浮)。
  • 虚值额:看涨期权(执行价 > 期货价)或看跌期权(执行价 < 期货价)时的差额部分,实值期权虚值额为 0。

五、持仓与交割规则

持仓限额

  • 一般客户(非期货公司会员):
    • 投机持仓限额:单合约买持仓≤5000 手,卖持仓≤5000 手。
    • 套利持仓限额:单合约≤10000 手(需提前申请套利额度)。
  • 临近交割月时,持仓限额逐步收紧(如交割月前一月第 15 个交易日起,投机限额降至 1000 手)。

行权与履约

  • 买方行权:需在交易日 15:30 前提交行权申请,行权后获得对应期货合约持仓(看涨期权→期货多头,看跌期权→期货空头)。
  • 卖方履约:被指派行权后,按执行价获得反向期货持仓(与买方持仓配对)。
  • 到期日未行权:期权合约自动失效,买方权利金归零,卖方保证金释放。

交割流程
行权后进入期货交割环节,需符合纯碱期货的交割规则(如质量标准、仓库交割等),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强制配对交割。

六、风险控制

涨跌停板制度
期权合约涨跌停板与期货一致,极端行情下可能触发熔断机制(如盘中价格较基准价波动 ±6% 时暂停交易)。

强行平仓

  • 卖方保证金不足且未及时追加时,期货公司将对其持仓强行平仓。
  • 持仓超过限额、违规交易等情形也可能触发强平。

大户报告
当客户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报告标准(如单合约持仓≥3000 手),需主动申报持仓信息。
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
合约流动性
近月合约(尤其是主力合约)流动性较高,远月合约可能成交清淡,需注意买卖价差。

手续费
交易所收取每手约 1-5 元(双向收费),期货公司会额外加收佣金,具体需咨询开户机构。

规则更新
郑州商品交易所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、持仓限额等规则,建议通过官网(www.czce.com.cn)或期货公司获取最新信息。

八、期权交易特点与风险

  • 买方优势:风险有限(最大损失为权利金),收益潜在无限(取决于期货价格波动)。
  • 卖方风险:需承担无限亏损可能(尤其实值期权),需密切关注市场波动和保证金充足性。
  • 策略多样性:可结合期货与期权构建套利、对冲策略(如备兑开仓、跨式套利等),但需具备专业知识。

 

(交易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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