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期货交易基本规则主要涵盖交易时间、保证金制度、风险控制机制及交割规则等方面,具体如下:
一、交易时间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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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盘时段
- 上午:9:00-10:15(连续交易),10:30-11:30(恢复交易),中间休市15分钟。
- 下午:13:30-15:00(统一竞价)。
- 集合竞价:日盘前8:55-9:00,夜盘前20:55-21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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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盘时段
- 多数品种21:00开始,结束时间因品种而异:
- 农产品:23:00
- 黄金、铜、原油:次日01:00
- 天然橡胶、PTA:次日02:30。
- 金融期货(如股指期货)无夜盘。
- 多数品种21:00开始,结束时间因品种而异:
二、核心交易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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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金制度
- 按合约价值比例缴纳(通常5%-15%),杠杆效应放大收益与风险。
- 保证金不足需当日补足,否则可能被强行平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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涨跌停板制度
- 商品期货:一般为前一日结算价±4%-10%。
- 股指期货:日常±10%,交割日±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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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仓限额
- 单客户持仓上限因品种而异(如铜期货不超过8000手)。
- 临近交割月持仓额度递减,超限需申报。
三、风险控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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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无负债结算
- 收盘后按结算价计算盈亏,调整保证金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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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行平仓
- 触发条件:保证金不足、超仓或违规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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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户报告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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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持仓达限额80%时需向交易所申报。
四、交割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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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方式
- 实物交割(如铜、大豆)或现金交割(如股指期货)。
- 个人投资者通常通过平仓了结合约,避免实物交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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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约周期
- 每份合约有明确交割日,临近到期需提前平仓。
注意事项
- 非交易时间委托单无效,夜盘未撤单可能参与次日集合竞价。
- 交易所可能调整交易时间,需关注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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